观察与评论
观察:该考核ICT收入了
来源:通信产业报 作者:杨志杰 日期:2009年12月18日

2009年,运营商们极为重要的一件工作就是与各地大规模签订了城市信息化合作协议。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统计,前三季度三大运营商与各地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滚动投资已达到了1.5万亿元规模。

而到了年末,运营商在各地的“跑马圈地”还在继续,并由上半年的省一级别的合作,深入到了市、区级。本周,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歌华有线、中国卫通等5大运营商分别签署了信息化战略合作协议,而海南东方市政府也与海南移动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我们知道,这些协议肯定将为运营商带来诸多行业信息化订单,这将是运营商培养自己ICT服务能力的大好机会,然而他们真的有准备抓住这一机会吗?

记者与多位运营商基层人士了解到,在ICT服务的大旗下,运营商目前在意的依然是CT,即传统通信收入——一位运营商高层人士日前也向记者表示,做IT就是为了CT。

通信业内,有一个说法叫“最后一公里垄断”,这在行业信息化领域一样适用。运营商虽然时常谈起,行业存在壁垒,运营商难以进入。其实换一种说法就是ICT建设若由行业主导,单个运营商就无法获得排他性CT收入。一位运营商人士就表示,ICT订单的根本好处在于能获得垄断性的CT收入。可见ICT的尴尬地位。

因此我们看到,一些运营商在考核集团客户收入时竟然考核的是语音收入;转型历时五年之多,运营商在提供众多行业服务时依然面临IT能力不足的困境。

对于希望获取ICT收入的运营商而言,以CT收入为导向来拓展行业用户虽然符合现实利益,但无疑是饮鸩止渴。

到底是以CT收入,还是以ICT收入为导向,关系到的是运营理念的转变。

以CT收入为导向是传统的通信运营商思维。在这种思维下,所有的业务均围绕CT收入展开,ICT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得不到重视和发展;在这种思维下,由于运营商具有先天优势,收入获取相对容易,运营商常常固步自封,对创新业务开发不足;在这种思维下,运营商往往非常封闭,试图成为所有业务的平台,获得垄断性CT收入,却经常忽视对平台的建设。

当然,目前运营商的CT收入已经非常丰厚,获得ICT收入看来是“费力不讨好”的事。但是,要知道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并不是喊口号,ICT业务关系的是网络建设完成后整个产业向何处去的更久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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