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流量月计被指欠妥 上海运营商拟推季卡
来源:新民网 作者:沈文林 日期:2013年08月21日

近期,关于手机流量“按月计费、过期作废”的话题引发广泛讨论,不少网友质疑其为涉嫌强制消费的霸王条款。今天(8月20日)上午,上海三大运营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应,称将推出流量季卡,将有效期延长至90天。

市消保委:现有套餐欠合理

在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起的一项关于“市民信息消费调研”的问卷中,针对现行的手机流量按月计费的方式,选择“不合理”和“可以接受”的受访者数量各占一半,分别为54.43%和45.57%,但是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这一资费方式不够人性化,应当推行跨月度计费,让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使用习惯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流量。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中83.75%使用手机上网套餐,多数消费者会选择超出自身使用流量的套餐,以确保手机上网。其中37%的消费者会经常关心使用情况,控制手机上网时间。

市消保委指出,现有手机上网套餐要么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要么会抑制消费者的信息需求,存在一定的不合理。

问卷同时显示,超过两成的受访者手机上网占总上网时间的比重,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相比之下,目前手机3G网络速率低、资费高、信号不稳定等问题使消费者对手机3G网络满意度依旧偏低。

“按月计费”不会改变

据悉,针对社会关注的手机流量问题,市消保委会同市通管局,多次约谈相关运营商,设法推动运营商在服务质量、价格资费、套餐设计等方面做出实质性的改进。

在今天上午市消保委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针对社会上的广泛质疑,三大运营商的相关负责人悉数到场。“套餐就就好比团购,用户承诺消费一定量的消费,我们则相应地给予一定优惠,双方之间就好比契约关系,哪里有把吃不完饭菜退订的道理呢?”上海联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月计费是“国际惯例”,且涉及到计费系统、财务制度等各方面,短期内要做出改变并无可能性。

上海电信和上海移动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并不会取消“按月计费”的资费方式,但将做到“透明消费”,消费者可方便地随时查询自己的流量使用情况,运营商也会适时进行提醒。

虽然短期内无法改变现有的资费套餐,但电信、移动、联通均表示,已经推出或计划推出初步的解决方案。

三大运营商季卡拟定细则

上海电信:已经推出中国电信流量卡,三款价格为10元、20元、30元,分别包含流量60M、150M、300M,有效期均为90天。上述多款流量卡可以叠加使用,如果流量到期前又充入一笔,则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再延后90天。

上海联通:拟新增以季度为计费周期的套餐,初步拟定的资费为30元/季度,内含300MB省内流量,在90天内有效,省外流量及超出套餐内流量后的全国流量资费均为0.001元/KB,其他执行标准资费。

本月初,上海联通已经将上述资费方案上报集团报备,但具体推出时间暂时无法确定。

上海移动:在现有已经推出套餐外流量叠加包、夜间闲时包等资费优惠举措的基础上,计划在2013年年底前进一步试点推出流量季包产品,该产品可以叠加在现有的各档次移动数据包月套餐或者流量叠加包、闲时包等产品之上,在客户原有流量资源用完之后,才会开始使用流量季包内所含的流量资源。

资费方面,初步拟定30元、60元、90元三档,对应的包含流量分别为210M、450M、840M,有效期均为90天。该产品计划在今年三季度经过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报备批准后,完成开发上线,并在四季度适时向全网客户推出。

信息消费亟待立法立规

市消保委常务副秘书长陶爱莲建议,本市应尽快启动促进信息消费的立法立规,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应对信息消费中的新领域、新情况,研究出台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避免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

同时,信息网络服务者和电信经营者应该进一步降低电信资费,缩小套餐内外资费差异,制定适应不同消费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资费方案,方便消费者合理选择。在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公开、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同时采取严格的技术措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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